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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iv style='font-size: 22px!important;line-height: 34px!important;text-align: justify!important;color: #000!important'>来宾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划出“硬杠杠”</div><div style='font-size: 16px!important;line-height: 28px!important;text-align: justify;color: #777!important;margin-top: 20px;'>破解“谁来建、谁来管、怎么管”难题</div><div style='font-size: 14px!important;line-height: 22px!important;text-align: left!important;color: #777!important;margin-top: 20px;'>来宾日报&nbsp&nbsp2026-07-24</div><div><img id='paperImg' style='max-width: 100%;height: auto' src='https://img.founderfx.cn/epaper/202607/24/2be549d5a24f45b1929995fe6e505ccf/1.jpg' alt='' class='page-img'/></div><p> 本报讯 (记者 罗倩尹) 7月22日,我市召开《来宾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。记者从会上获悉,该《条例》已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,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。这是广西首部专门规范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的地方性法规,标志着来宾市在公共安全领域立法迈出重要一步。长期困扰来宾市公共消防设施“谁来建、谁来管、怎么管”的难题,有望通过立法得到系统性破解。</p><p> 公共消防设施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。近年来,随着来宾城市建设纵深推进,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面临现实短板和突出问题,全市市政消火栓损坏率偏高、部分乡镇消防水源建设存在空白,过半数的乡镇尚未配齐消防救援力量;部分城市道路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、占道经营、车辆乱停乱放,阻碍消防车通行;部分区域消防设施建设更新跟不上城市发展步伐。因现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及广西实施办法对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的规定较为原则,缺乏专门、系统的制度设计,难以有效化解重建轻管、权责不清、消防设施失修等突出矛盾,迫切需要出台一部地方性法规,从制度层面加以系统规范和保障。</p><p>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,《条例》围绕职责划分、规划建设、维护管理、监督问责四大方面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。职责层面,明确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经费纳入本级预算,推行乡镇、街道网格化管理,厘清十余个相关部门的责任边界。建设层面,确立公共消防设施与城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、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投入使用制度,严禁擅自占用、改变消防设施用地用途,从源头杜绝新增设施短板。维护层面,分别划定市政消火栓、农村消防水源维护责任主体,细化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与日常管理要求;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,建设单位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消防救援机构,并落实应急保障措施。监管层面,构建问题“发现—报告—核实—整改”的闭环管理机制。消防救援机构排查发现消防设施不达标,由应急管理部门报请本级政府,政府及时组织或督促相关部门限期完成整改。</p><p> 值得关注的是,《条例》明确列出损坏、挪用消火栓,埋压、圈占消火栓,占用、堵塞消防车通道等七类禁止性行为,并配套设置相应处罚标准,以刚性法律约束筑牢消防安全底线。</p><p> 为推动《条例》落地见效,我市将分层分类开展精准普法宣传,重点解读消防车通道、消防水源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条款。同时建立跨部门协同、联合整治工作机制,聚焦消火栓损毁、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;针对历史文化街区、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区域实施差异化防控举措,持续提升城乡防灾减灾综合能力,以高水平消防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为打造“甜美来宾”、加速“桂中崛起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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